皖江物流: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7-051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
进行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对部分
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
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沪公司”)因对其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检修,发现1#、2#汽
轮机存在重大故障和较大安全隐患,经鉴定,已不具备修复价值,淮沪公司拟对
1#、2#汽轮机进行报废处置。待报废处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221,900,000.00
元,累计折旧总计为97,500,446.38元,账面净值总计为124,399,553.62元。
二、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预计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439.96
万元,减少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9,32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705.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
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因此同意公司做出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决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后,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议案》。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其实际情况,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
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的决定。
六、备查文件
(一)皖江物流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皖江物流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