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皖江物流 股票代码:6005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 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2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南矿业 指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皖江物流、上市公司 指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淮河能源集团 指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淮矿 指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淮南矿业将其持有的上海淮矿 100%股权 本次交易 指 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淮河能源 集团 淮南矿业将其持有的上海淮矿 100%股权 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淮河能源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集团,导致其通过上海淮矿持有上市公 司的股权减少 4.80%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安徽省国资委 指 会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150230004B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 法定代表人:孔祥喜 注册资本:1,681,388.9315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1 年 11 月 02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与销售,洗煤,选煤,机械加工,电力生产、销售,瓦 斯气综合利用(限分支经营),工矿设备及配件、机械产品、化工产品、电子电 器、金属材料、水泥、雷管、炸药、建材、橡胶制品、轻纺制品和土产品、保温 材料、炉料的购销,成品油零售、炉灰、炉渣销售,废旧物资销售及仓储、配送、 装卸、搬运、包装、加工,矿井建设,土建安装,筑路工程,工业、能源、交通、 民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注浆加固、结构加强、注浆封堵水,钻探工 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压力管道安装,一、二类压力容器、非标设备、构件制 造,线路安装及维护,锅炉安装,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汽车修理,机械维修, 仪器仪表校验,电器实验,物流方案规划设计,物流专业人才培训,物流专业一 体化服务和信息化咨询与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烟酒、日用 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零售,转供电,房地产租赁、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 种植、养殖,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的进出口业务。煤矸石、贵重金属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有 线电视器材销售,有线电视调试、安装,煤矿机械综采设备安装、拆除、保养及 组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含特种设备),低热值煤、煤泥、煤矸石发电的基本 建设和生产经营,供热、供气,电气试验,非饮用热水生产与销售,代收电费, 转供水,电力集控仿真培训,企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5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淮河能源集团(持股 89.2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8.96%)、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79%)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 1 号 邮编:232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 性 长期居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国家或地区的 别 住地 居留权 任职情况 孔祥喜 男 340406196207******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长 王世森 男 340403196508******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总经理 章立清 男 340406196204******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张俊 男 340603196303****** 中国 中国 否 纪委书记 李洲 男 340104196504******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张江雪 女 142701197604******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李永江 男 340103195910******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会主席 陶广树 男 340103196512******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 郑柳俊 女 340827199004******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 李新爱 女 340104196910******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 杨林 男 340402196512****** 中国 中国 否 副总经理 黄乃斌 男 340403196211****** 中国 中国 否 副总经理 牛多龙 男 340403196510****** 中国 中国 否 副总经理 唐永志 男 340406196202****** 中国 中国 否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韩家章 男 340404196707****** 中国 中国 否 副总经理 单永英 女 340323196411****** 中国 中国 否 总法律顾问 董淦林 男 340405196307****** 中国 中国 否 总会计师 李智 男 340103196804****** 中国 中国 否 副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皖江物流股份外,还直接持 有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657)531,047,261 股股份(占比 18.62%)。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通过协议方 式将其持有的上海淮矿 100%股权转让给淮河能源集团持有,因上海淮矿持有皖 江物流部分股份,从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且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诺事项(若有)的前提下,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 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淮南矿业直接持有皖江物流 2,200,093,749 股股份,占皖 江物流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6.61%,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直接持有皖江 物流 186,502,805 股股份,占皖江物流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4.80%,淮南矿业合计 持有或控制皖江物流 2,386,596,554 股股份,占皖江物流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61.41%。 本次交易,淮南矿业将其持有的上海淮矿 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给淮河能源集团,转让对价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有权机构 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完成后,淮南矿业、上海淮矿直接持有的皖江物流股份未发生变化, 由于上述事项完成后淮南矿业不再持有上海淮矿股权,淮南矿业控制的皖江物流 股份由 2,386,596,554 股(占比 61.41%)变更为 2,200,093,749 股(占比 56.61%), 减少 4.80%。 安徽省国资委持有淮河能源集团 100%股权。淮河能源集团持有淮南矿业 89.25%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安徽省国资委、淮河能源集团控制的皖江物流 股权未发生变化,均为 61.4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淮南矿业直接持有皖江物流 2,200,093,749 股股份(占比 56.61%),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直接持有皖江物流 186,502,805 股股份 (占比 4.80%),淮南矿业合计持有或控制皖江物流 2,386,596,554 股股份(占 比 61.41%)。 本次权益变动后,淮南矿业直接持有或控制皖江物流 2,200,093,749 股股份 (占比 56.6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淮南矿业持有皖江物流股份的变化情况如下: 8 安徽省国资委 100% 安徽省国资委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89.25%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9.25% 100%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 56.61% 56.61% 4.80%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8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于上海淮矿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4 月 2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淮河能源集团签署了《淮南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标的及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并拟向乙方转让的上海淮矿 100%股权,转让价 格以经核准(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三)转让价款支付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日内,乙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95%;上海淮矿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 效。 (五)协议终止 9 本协议应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但如果双方协 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四、本次交易已取得及尚未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取得如下批准程序: (一)2018年12月21日,淮河能源集团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 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淮南矿业持有上海淮矿100%股权; (二)2018年12月29日,淮南矿业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将上 海淮矿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淮河能源集团; (三)2018年12月29日,安徽省国资委作出《省国资委关于淮南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类金融资产剥离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淮河能源集团受让淮 南矿业持有的上海淮矿100%股权; (四)2019年4月26日,淮南矿业出具股东决定,同意淮南矿业将其持有的 上海淮矿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作价263,837.27万元转让给淮河能源 集团; (五)2019 年 4 月 26 日,淮南矿业及淮河能源集团就上海淮矿股权转让事 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一)上海淮矿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二)上海淮矿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履行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直接买卖皖江物流股 份的情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子公司上海淮 矿对皖江物流股份进行了增持,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一)根据皖江物流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皖江 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 告》,皖江物流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接到上海淮矿关于增持皖江物流股份计划的 通知,上海淮矿计划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 3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皖江物流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 11,658,800 股,即不低于皖江物流总股本的 0.3%,且不超过 116,587,800 股, 即不超过皖江物流总股本的 3%。 (二)截止 2019 年 1 月 25 日,上海淮矿确认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 期间上海淮矿共增持皖江物流股份 88,679,995 股,合计持有皖江物流股份数量 为 186,502,805 股,占皖江物流总股本比例约为 4.80%,增持情况如下: 根据皖江物流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皖江物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上海 淮矿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首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皖江物 流股份 6,080,000 股,增持后,上海淮矿持有皖江物流股份 103,902,810 股,占 皖江物流总股本比例约为 2.67%(详见皖江物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 刊登的临 2018-041 号公告)。 根据皖江物流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皖江物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上海 淮矿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继续增持皖江物流股份 32,790,055 股,增持后,上海淮矿持有皖江物流股 份 136,692,865 股,占皖江物流总股本比例约为 3.52%(详见皖江物流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8-042 号公告)。 根据皖江物流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皖江物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上海 11 淮矿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继续增持皖江物流股份 38,855,275 股,增持后,上海淮矿持有皖江物流股 份 175,548,140 股,占皖江物流总股本比例约为 4.52%(详见皖江物流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8-048 号公告)。 根据皖江物流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安徽皖江物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截止 2019 年 1 月 25 日,上海淮矿增持皖江物流股份计划实施期已满,在本次股份增 持期间,上海淮矿累计增持皖江物流股份 88,679,995 股,占皖江物流总股本比 例约为 2.28%,本次增持完成后,上海淮矿合计持有皖江物流股份数量为 186,502,805 股,占皖江物流总股本比例约为 4.80%。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4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附表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投资者 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省芜湖市 公司 股票简称 皖江物流 股票代码 60057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 人名称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皖江物流 2,200,093,749 股(占比 56.61%)、通过全资子 权益的股份数 公司上海淮矿直接持有皖江物流 186,502,805 股(占比 4.80%),合计持有或 量及占上市公 控制皖江物流 2,386,596,554 股(占比 61.41%)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61.41%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86,502,805 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4.80% 变动比例 17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 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8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