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8-1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荣兆梓、陈矜、李晓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
券简称的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了解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
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戎先生、牛占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主营业务
实际,并与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
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