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9-03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 A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68 条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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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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