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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5      淮河能源             2021/9/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6.61%股份的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1 年 9 月 1 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议案的函》,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
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1-038、临 2021-039)。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 2 号楼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5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
  1                                                             √
         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3                                                             √
         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5.01     卓敏                                                 √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6.01     吴绍发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 年 9 月 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议案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
        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卓敏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01   吴绍发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打“√”,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
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