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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5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1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
效。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
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
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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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1 年财务决算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如下: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27.77 亿元,同比增加 98.56 亿元,其中:物流贸易
收入 160.44 亿元;铁路运输业务收入 8.54 亿元;电力业务收入 38.35 亿元;煤炭销售收
入 15.76 亿元;其他收入 4.68 亿元。
    2021 年,公司营业总成本 222.44 亿元,同比增加 96.65 亿元,其中:营业成本 213.87
亿元,期间费用 7.34 亿元,税金及附加 1.23 亿元。
    2021 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6.36 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 0.98 亿元,税后净利润 5.38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36 亿元,同比减少 0.39 亿元。每股收益由上年
0.12 元下降到 0.11 元。
    2021 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84.21 亿元,同比增加 7.98 亿元;净资产 112.73 亿元,
同比增加 3.15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8.65 亿元,同比增加 2.16 亿元;
负债总额 71.48 亿元,同比增加 4.84 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38.80%,流动比率为
106.38%,净资产收益率为 4.47%。
    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6.25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39.09 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22.84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4.05 亿元,
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7.83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1.88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净流出 5.84 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5.54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31.38 亿
元。2021 年公司现金净流入 6.36 亿元。
    (二)2022 年财务预算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突出效益为中心,以各子(分)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为基础,并结合 2021 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按照“量入为出,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预计 2022 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198.06 亿元,利润总额为 6.87 亿
元,净利润为 5.64 亿元。
    围绕公司发展目标,根据 2022 年的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 2022 年
更新改造预算为 6.23 亿元,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为 1.81 亿元,安全费用资本性支出 0.57
亿元,股权投资预算 0.4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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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日常生产经营
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同时能够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
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
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
行办法》
    监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制定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
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兢兢业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履
行好各自的职责。对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检查、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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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内部控制实施管理办法和评价实施办法,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本次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
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借款计划的议
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及发展战略布局需要,2022 年度公司计划借款 42.00 亿元,主要
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本部
    计划借款 2.50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
    2、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计划借款 22.00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生产运营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3、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借款 9.50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生产运营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4、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借款 6.70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5、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借款 0.50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6、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借款 0.80 亿元,主要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采取绿色贷款等方式融资。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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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
超过 6 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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