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 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2-015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022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上市公司”)独立性, 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考虑上
市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
率,现对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签
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日常经营需要,为充分利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有效资源,全力推动
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沟通与
协商,2022 年,公司拟与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控股”)
下属之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集团”)所属企业、中化控股下
属之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下属子公司中国中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所属企业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包括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监理、设备检验
等;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公司预计于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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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的期限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
董事刘韬先生、白忻平先生、康建忠先生回避表决,由到会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何斌辉先生、王清云女士、孙凌玉女士对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
原则进行,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
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2、公司 2022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
经济行为,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利润来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竞争优
势。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宜,公司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书面意
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
经济行为,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利润来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竞争优
势。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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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年(前 上年(前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次)预计金 次)实际发
差异较大的原因
额 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货 报告期,中国中化控股有
物、提供劳务、技 化工集团与 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实际
术咨询、技术服 中化股份所 25,000 6,993 需求数量比预计数下降,
务、设备监理、设 属企业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
备检验等服务 在一定的差异。
从关联方采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需求
化工集团与
接受关联方劳 比预计数大幅减少,实际
中化股份所 25,000 9,857
务、技术咨询、技 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
属企业
术服务等 大。
合计 50,000 16,850
此外,根据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并
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生效的《金融服务协议》(自协议生效起三年有效)。财务公
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并规定了各类日常
关联交易的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4)。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人民币 186,318,286.79
元,贷款余额人民币 2 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以及因结算、贴现等业
务发生的相关利息、手续费支出,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相关约定执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财务公司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
民币 1,040,891.09 元,利息费用支出人民币 7,740,808.04 元。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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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 本年年
联 占 初至披 占
交 2021 露日与 2021 本次预计金额
上年实
关联交易类 关联 易 本次预 年同 关联人 年同 与上年实际发
际发生
别 人 定 计金额 类业 累计已 类业 生金额差异较
金额
价 务比 发生的 务比 大的原因
原 例 交易金 例
则 额
向关联方销 报告期,中国化
化工
售货物、提 工集团有限公
集团 市
供劳务、技 司所属企业实
与中 场
术咨询、技 际需求数量比
化股 公 25,000 2.5% 132 6,993 0.7%
术服务、设 预计数下降,实
份所 允
备监理、设 际发生额与预
属企 价
备检验等服 计金额存在一
业
务 定的差异。
化工
报告期内本公
从关联方采 集团 市
司实际需求比
购商品、接 与中 场
预计数大幅减
受劳务、技 化股 公 25,000 3.2% 464 9,857 1.3%
少,实际发生额
术咨询、技 份所 允
与预计金额差
术服务等 属企 价
异较大。
业
合计 -- -- 50,000 -- 596 16,85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化工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10,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
环西路 62 号,法定代表人:宁高宁,唯一股东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其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学矿、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
化工装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
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
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以上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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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人民币 86,096,347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6,058,504 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 50,259,946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7,649 万元。
2.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股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22,517.796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法定代表人:宁高宁,股东为中国中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投资管理;石油
炼制、加油站、仓储的投资管理;化肥、种子、农药及农资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投
资管理;橡胶、塑料、化工原料、氟化工、煤化工、医药的研制开发和投资管理;
矿产资源、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
投资管理;酒店、房地产开发、物业的投资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
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展览和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
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人民币 69,598,214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20,812,540 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 58,641,669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2,278,123 万
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化工集团为公司最终控股母公司中化控股下属子公司,中化股份为中化控股
下属子公司中化集团之下属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近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同时预计未来形成坏账的可
能性也较小。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市场情况,在经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与上述
关联方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之间的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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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协议双
方参照行业公认标准及一般业务惯例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定价政
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和
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
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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