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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04-30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要求,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通过查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

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财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

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0H2110000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机构 ID 号:L087H101110108001)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

时注册资本 63,250 万元人民币,注册及营业地: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开业时间:2009

年 7 月 2 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经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准,增资至 84,122.5 万元人民

币,股东及股权比例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49.41%)、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参股 26.88%)、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 15.81%)、中国化工农化有限

公司(参股 7.9%)。

    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三会一层”为

主体的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制定了完备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管

理运作科学规范,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

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公司组织结构。

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

理层及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

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和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部门和稽核审计部门,构建了前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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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后台分离的三道工作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公司可以接受的风险水平,批准

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程序,任命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就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定期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定期审查管理层、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

估报告,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

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每年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向股东

会汇报。

    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公司风

险管理框架,制订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负责监督高管层对

公司的风险控制情况;负责审议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

准或判断机制;负责审批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不良资产的处置核销方案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委

员由 3 人构成,全部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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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负责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审核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

及其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估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 3 人,多数成员

为董事。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

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建立和实施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存在

的问题。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

告关系清晰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信贷审查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

对重要客户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负责监控公司表内表外资产风险指标,落实防范、

化解资产风险的措施;审定公司利率、费率等价格政策;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及时研究对策,制定调整方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 审查年度投资策略、年度投资计划;拟定有价证券投

资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业务部门:公司的重要客户部、资金、结算、财务、信息等部门包含了公司大部分的资产

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

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

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控制部门所要求

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控制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

施改善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控制部:是风险控制委员会有关决策的具体执行部门,领导和协调公司各部门风险管

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拟订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监督并提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组

织与实施对各类风险的预警、监测、分析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

研究和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审核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标准;组织实施资产

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和真实性检查,组织已移交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管理公司一般性法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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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负责对公司各项政策、程序和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等。

    稽核审计部:是独立于业务层和经营管理层的部门,负责评价公司内控,其主要职责是开

展稽核审查,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稽核检查和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或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汇报,对稽核建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等。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由风险控制部组织,稽核审计部监督和评估,各部门、机构在其

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

准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合规风险等,各部门责任

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国化工财务有限

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人

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外汇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

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国化工财务有限

公司网上银行系统使用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

务有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利率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

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定价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

有限公司贷款定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做到了通过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

规范和控制标准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

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4)在银行融资方面,建立了《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商业票据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管

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转贴现、再贴现业务操作流程》《中国化工财务有

限公司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业

务规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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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并执行规范化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财务公司建立了

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地办理会计

业务。财务公司明确了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有关业务,

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财务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

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结算、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财务公司定

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款、账证、账账及账表

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财务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票据、印

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合同和票据有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

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会计人员变动时,严格执行监交程序,在监交人的监

督之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3、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

不同特点制定了《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操作流程》《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客户信用等级评级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贷

后检查管理办法》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低风险信贷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银团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

承兑业务管理规则》《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贴现操作流程》等,通过不断修订和完

善,规范了公司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审贷分离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

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

    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重要客户部和信贷岗位工作责任制,重要客户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

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

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

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贷款决策机制。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部门报请审议

的各类信贷业务。委员会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

意见记录存档。对于贷审会同意的项目,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对于贷审会不同意的项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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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理不得决定给予授信或发放贷款。

    (2)严格执行贷后管理制度。重要客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

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财务公司建立了资产风险分类制度,规范资产质量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严禁掩盖不良资产

的真实情况,确保资产质量的真实性。

    (3)建立客户管理信息档案,全面和集中掌握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

力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有逃废债等行为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

施授信禁入。

    4、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取得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资格,2018 年开展了货

币基金投资和集团公司的债券投资业务。为保证投资新业务风险可控,财务公司设立了投资决

策委员会,制定了投资策略和计划、建立并实施《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

制度》、《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债

券投资业务管理细则》、《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货币基金操作细则》、《中国化工财务有限

公司证券交易账户管理细则》和《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

管理制度,识别和评估投资业务风险,建立投资业务分级授权制度。

    在风险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投资业务风险组织架构,以监管指标在评级中得满分为

目标设定风险限额,监控限额执行情况,监测监管指标水平。

    在系统建设方面,为将各项监管规定及内控要求嵌入信息系统,财务公司搭建投资业务系

统,目前已上线运行。

    5、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建

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稽核审计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评估下列针对组织内部治理、运营和信息系统等

风险的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和运行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运营和程序的效率和效果;

资产的安全;对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及合同的遵循情况。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

和建议。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全面控制体系。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

制。严格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应用部门的职责,建立和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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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的制度及措施。制订了《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

有限公司异地灾备系统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

务有限公司外包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满足《银监会〔2007〕63 号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

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监管要求。

    系统以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标准为蓝本,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

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等为着眼点,通过访问控制及入侵防御、CA 认证加密技术、双机采用多层

次立体型保护等多种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主要有:采用双互联网链路、双机冗余

热备等技术,业务平台稳定可靠;采用数据传输加密、RAID 和数据离线备份技术,有效地保证数

据安全;信息系统网络环境的核心层配置两台思科防火墙(透明模式)和两台天融信防火墙(路

由模式),实现了网络安全设备的异构。部署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监控平台,堡垒机,病毒服

务器,漏扫和防攻击模块;在主机、存储、备份方面,公司信息系统核心采用两地三中心安全

架构,生产主机采用双机热备,两台存储组成镜像模式;采用个人 CA 证书认证,有效甄别用

户身份,防止冒名、篡改、抵赖。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应用相互分离。信息系统由信息技

术部专人、专职管理。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

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四)应急准备与处置

    为贯彻银监会和北京市政府“金融无小事,北京无小事”的指示精神,财务公司将风险管

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先后制定并上报了《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重大经营风险事

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因经营或其他问题影响到财务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设计了应急处置

预案和程序,以识别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包括计算机系统),预防或减少可能造

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并在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在财务公司

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立即向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从基本

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的不同层次,分别针对业务管理、财务会计、行政管理建立了比较健全的

规章制度并根据业务的发展规章制度不断地更新、完善。制度的健全使业务操作有章可循,风

险点得以明确,内部控制要求落到了实处,为各项业务合规操作、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

形成了部门、岗位、前后台之间既相互衔接配合、也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监控的风险防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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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

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信息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

反馈。总体来看,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

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投资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

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42.36 亿元,其中贷款净额 75.94 亿元,负

债总额 128.08 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127.94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28 亿元,2021 年度

实现营业总收入 13,410.35 万元,利润总额 8,886.64 万元,净利润 6,681.20 万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

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每日核对上市公司存款,确保不超过所披露存款限额;

同时根据部分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要求,每日监测、每周反馈上市公司存款占公司全部存款比重。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

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4.32%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 14.32%,符合监管要求。

    (2)不良资产率不得高于 4%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0

    财务公司不良资产率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3)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 5%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0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4)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 100%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无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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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超过 100%,符合监管要求。

    (5)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 100%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无穷大

    财务公司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超过 100%,符合监管要求。

    (6)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0.00%

    财务公司拆入资金金额为零,小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7)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投资比例=投资成本/资本总额=6.42%

    财务公司投资比例为 6.42%,符合监管要求。

    (8)担保比例不得高于 100%:

    担保比例=(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保证金-银行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资本总额

=0.00%

    财务公司担保比例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9)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08%

    财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08%,符合监管要求。

    (10)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79.71%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 79.71%,符合监管要求。

    (11)财务公司股东存贷情况:(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41,562.50          1,997.49       250,000.00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300.00          5,221.24        84,000.00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610.00        94,810.57         70,000.00

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                    6,650.00        11,082.28         15,000.00

            合计                       84,122.50       113,111.58        419,000.00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要求“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

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 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报告”,财务公司每季向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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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

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

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

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四、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率,公司在《金融服务协议》中明确了有关

风险控制要求,包括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财务公司监管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等要求,并通过定期取得财务公司监管报告及月度财务报表,建立存款风险信息报告机制,

持续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状况,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本年度与财务公司业务相关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86 亿元人民币,并

有 2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余额,存款余额未超出《金融服务协议》规定的最高存款余额。公司在

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财

务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

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金融财务协议》相关要求,定价公允、合理。经过本年度

运转,基本达到了公司本部及时掌控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情况,降低资金风险,更好地整合内部

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体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初衷。报告期内,公司及下

属公司不断强化现金管理科学性,整体安排资金收支,制定并实施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实现

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运用。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其他银

行正常开展存贷款业务。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比例和贷款比例分别为 14.11%和 4.37%,存贷款比

例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没有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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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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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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