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22-06-01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作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询问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获得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有利于
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
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本次担保涉及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贷款和本次担保相关事项。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斌辉 王清云 孙凌玉
(此页无正文,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斌辉:____________ 王清云:____________ 孙凌玉:____________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31 日
(此页无正文,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斌辉:____________ 王清云:____________ 孙凌玉:____________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