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2-02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
承诺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和 6 月 3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2-013、2022-026)。
根据上述议案和公告,201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51 号),核准了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
方案包括: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中车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同时向中国
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科学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华
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100%的股权。2013
年 9 月 10 日,天华院出具了《关于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鉴于重组后
公司存在巨额未弥补亏损,天华院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所投入资金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的 10%。
2013 年 10 月 8 日,化工科学院出具了关于同意公司完成重组后以股份回购方式替
代分红的承诺。
2021 年天华院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77,891,129.11 元,。公司拟以不低
于人民币 778.91 万元的金额执行上述承诺,具体回购股份数额以实际回购股份数
额为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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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系统完成股份回购并注销。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21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 778.91 万元,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845,722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17%,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从 499,074,359 股减少至 498,228,637 股,注册资本将从 499,074,359 元减少
至 498,228,637 元。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2 号 克
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 9:00-11:30,14:00-17:
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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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话:010-8267 7837
5、传真:010-8267 6808
6、邮箱:IR@kraussmaffei.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
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上述股份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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