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3—009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天华院”),系克劳斯玛
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金额
天华院:20,000 万元
2、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天华院:14,079.52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62,342.65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
行(下称“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被担保人为天
华院,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
州西固支行(下称“工商银行西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
天华院,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二) 关于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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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欧元 7.65 亿元,
其中:(1)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 1.69
亿元;及(2)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
过欧元 5.96 亿元。前述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担保计划的授权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无需再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就前述担保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前述担保计划的详情可参
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开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本次担保在上述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项下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华院
名称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11 月 3 日
注册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孙中心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核材料运输;
核材料储存;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
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期刊出版;辐射监测;
放射性污染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橡
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气体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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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净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
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涂装
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
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喷涂
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标准化服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
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
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气体、液
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冶
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
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等级情况 未开展信用评级
与公司间的关系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314,182.01 318,387.91
总负债 220,856.40 221,184.88
净资产 93,325.61 97,203.03
营业收入 157,762.20 90,7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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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7,789.11 4,325.13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书》(下称“《担保书》”),保证范围为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与天华院签订的《授信
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合同的情形)》(下称“《授信协议》”)在授
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
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书》下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
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兰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
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
满后另加三年止。
2、2023 年 2 月 3 日,公司与工商银行西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下
称“《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在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天华
院与工商银行西固支行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
/合同、开立担保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担保范围包
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西固
支行对外承付、履行担保义务、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或其他主合
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 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
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为下属
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
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并对部分原有贷款进行优化,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
优化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该担保计划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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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3 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
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
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计划涉及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担保在上述 202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范围内,故上述董事会及独
立董事的相关意见适用于本次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362,342.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4.63%。以上对
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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