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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电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2018-11-29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联交易之审计委员会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本次
交易的非关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召开前,对《关于长电科技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我们就本次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考虑上
市公司未来发展需求,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进
一步聚焦主业、提高资产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并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并具备充分的独立性,资产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值
作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3、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长电科技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时应回避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以下无正文)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文件 关联交易之审计委员会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
核意见之签字页)




潘 青:




范永明:




高永岗: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