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该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长电科技该次交易形成的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核准时间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663 号),核准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产业基金”)发行 129,706,840 股股份、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芯电半导体”)发行 43,257,328 股股份购买产业基金持有的苏州长电新科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新科”)29.41%股权、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电新朋”)22.73%股权以及芯电半导体持有的长电新科 19.61% 股权,并向芯电半导体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766,609 股募集配套资金。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发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 公告》(编号:临 2017-038),根据重组方案相关规定,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 173,076,921 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 150,852,271 股。 (二)股份登记时间 2017 年 6 月 1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交易对方产业基金作为支付 1 对 价 发行的 129,791,394 股、向交易对方 芯电半导体作为支付 对价发行的 43,285,527 股,及募集配套资金向认购对象芯电半导体发行的 150,852,271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已完成登记。 (三)锁定期安排 根据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分别出具的《承诺函》,本次发行中产业基金以 长电新科 29.41%股权、长电新朋 22.73%股权以及芯电半导体以长电新科 19.61% 股权认购取得的公司 173,076,921 股股份自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芯 电半导体本次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出资取得的公司 150,852,271 股股份自股份上市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同时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产业基金与芯电半导体以标的资产认购的公司 173,076,921 股股份的发行价 格为 15.34 元/股;芯电半导体本次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出资取得的公司 150,852,271 股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17.60 元/股。 由于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募 集配套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 17.60 元/股,但未低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发行 价格 15.34 元/股。根据产业基金和芯电半导体出具的《承诺函》,产业基金和芯 电半导体于本次以标的资产认购的 173,076,921 股股份到期解禁,芯电半导体于 本次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出资取得的公司 150,852,271 股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 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该次交易形成限售股共计 323,929,192 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35,914,811 股增加至 1,359,844,003 股。 2018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 号)核准,公司向产业基金、芯电半导 体及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 240,030,552 股。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1,359,844,003 股增加至 1,602,874,555 股。 上述股份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事项外,长电科技总股本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上市限售股股东关于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 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而取得的长电科 技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也不由长电科技回购。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长电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 股份限售 产业基金 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长电科 技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公司前述关于本 次交易取得的长电科技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 股份上市后还应当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其他关于股份限 售的要求。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而取得的长电科 技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也不由长电科技回购。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股份,自该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 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长电科技回 购。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长电科技股票连续 股份限售 芯电半导体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的,本公司本次交易取得 的长电科技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前述关于 本次交易取得的长电科技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 市后还应当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其他关于股份锁定的要 求。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均严格履行了其所做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3,076,921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9 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3 持有限售股占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量(股) 数量(股) 量(股) 例(%) 1 产业基金 304,546,165 19.00 129,791,394 174,754,771 2 芯电半导体 228,833,996 14.28 43,285,527 185,548,469 合计 533,380,161 33.28 173,076,921 360,303,24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 304,546,165 -129,791,394 174,754,771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 2、其他境内法人 262,413,579 -43,285,527 219,128,052 通股份 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 566,959,744 -173,076,921 393,882,823 通股份合计 A股 1,035,914,811 173,076,921 1,208,991,732 无限售条件的流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1,035,914,811 173,076,921 1,208,991,732 通股份合计 股份总额 - 1,602,874,555 0 1,602,874,555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银证券认为: 1、长电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限售承诺;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长电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前所做出 的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长电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俞 露 蒋志刚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