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2020年12月31日2021-04-2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专项鉴证报告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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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1–2
二、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1号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
至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
[2013]13 号)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
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
证工作,以对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
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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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因此,公司与以上三家银行及海通证券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另外,公司亦与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阴虹桥路支行及海通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四方监管协议
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本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
款专用。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20 亿块通信
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其中 157,000 万元用于年产 20 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
项目,94,471.64 万元用于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108,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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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46,013.09 万元,本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4,641.92 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0 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 157,447.21 4.07
模块封装项目
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 80,565.88 14,506.76
产业化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08,000.00 131.09
合计 346,013.09 14,641.9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
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
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因此,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从募
集资金专户中提取人民币 856,866,810.22 元用于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 61121126_B06 号”专项鉴证报
告,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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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确保不影响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 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不得用于
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监事会、原保荐机构中银国际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理财本金 是否已到 理财
期赎回 收益
上海浦东 保本浮动
2018/11/8 2018/12/13 3.60% 70,000 是 245
发展银行 收益型
国家开发 保本浮动
2018/11/13 2018/12/13 3.40% 60,000 是 168
银行 收益型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00 元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经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原保荐机构中银
国际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下,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 6.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不超过 6.5 亿元的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6.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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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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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9,471.64 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326.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6,013.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 项目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与承诺投入 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 (1) (2) 重大变
(3)=(2) =(2)/(1) 期
更) 化
-(1)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 亿块通信
2020 年 15,537.77
用高密度集成电路 否 157,000.00 157,000.00 157,000.00 31,380.05 157,447.21 447.21 100.28%注 2 注3 不适用注 3 否
4月
及模块封装项目
通讯与物联网集成
预计
电路中道封装技术 否 140,000.00 94,471.64 注 4 94,471.64 22.946.51 80,565.88 (13,905.76) 85.28% 不适用注 5 不适用 否
2021 年
产业化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否 108,000.00 108,000.00 108,000.00 - 108,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405,000.00 359,471.64 359,471.64 54,326.56 346,013.09 (13,458.55) 96.26%
注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者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157,447.21 万元,包括募投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占项目总投资额的 100.28%。
注 3:该项目于 2020 年 4 月达产,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 2020 年 5-12 月实现效益。
注 4: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异,投资总额相应调减造成的。
注 5: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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