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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下午 2 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
际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973.4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公司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
项于 2021 年 4 月完成,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因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100 亿块通信用高密
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宿迁,为了更
好地进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公司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
路支行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开户主体为长电宿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子公司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募集资金投向安排,部分募
集资金将投向全资子公司长电宿迁的年产 100 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
及模块封装项目,公司拟向长电宿迁增资人民币 8.4 亿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增
资资金拟一次性汇入长电宿迁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
期(12 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投
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
内可滚动使用。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签署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
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
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