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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99,973.4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 号文)核准,公司向 23 名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 176,678,44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3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3.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5,994,447.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到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安永
华明(2021)验字第 61121126_B0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实行专户管
理。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年产 36 亿颗高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度集成电路及系统                         510900010010207      116,451.79
                    公司江阴支行
级封装模块项目
年产 100 亿块通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2030078801200000617    84,000.00   含利息收
                                         1
用高密度混合集成   股份有限公司江阴                                              入等,不
电路及模块封装项   虹桥路支行                                                    含已暂时
目                                                                               补流的 15
                                                                                 亿资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偿还银行贷款及短
                   公司江阴高新区支    393000686013000142609        118,501.94
期融资券
                   行
                            合计                                    318,953.73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关于募集
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36 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
                                                   290,074.00                     266,000.00
 封装模块项目
 年产 100 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
                                                   221,470.00                      84,000.00
 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小计                               511,544.00                     35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                          150,000.00                     146,599.44
                合计                               661,544.00                     496,599.44

    对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低于项目需投入金额的,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
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从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2020 年 8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9,973.42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换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金额
年产 36 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
                                          266,000.00            12,634.11        12,634.11
级封装模块项目
年产 100 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
                                           84,000.00            17,339.31        17,339.31
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2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换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金额
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           146,599.44       70,000.00       70,000.00
             合计                  496,599.44       99,973.42       99,973.42

    本公司已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进行鉴证,
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121126_B04 号)。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人民币 99,973.4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
(2021)专字第 61121126_B04 号),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亦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本次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
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973.4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3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
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9,973.4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三)会计师意见

    贵公司的上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
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4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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