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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3-02  

                                                                   八届一次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资
料进行了认真审查,了解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经董事长高永岗先生提名,聘任郑力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长(CEO);经
首席执行长(CEO)郑力先生提名,聘任罗宏伟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Choon
Heung Lee(李春兴)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技术长;经董事长高永岗先生提名,聘
任吴宏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所聘任工作岗位
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
                                        八届一次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Tieer Gu(顾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