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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长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青、李建新、石瑛和董事高永岗、
张春生组成,召集人由拥有美国、中国、香港三地注册会计师执业执照的独立董
事潘青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就 2021 年度财务报
表及业绩预增情况,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内控审计情况,
2021 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规划,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审阅及 2022 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与会计师、
公司管理层和内审部门进行了沟通讨论,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个别事项形
成决议。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
质良好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时,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
    2、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沟通及讨论
    报告期内,我们与安永就年度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
员工持股计划及诉讼进展等事项以及中期报告审阅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就
审计结果达成了一致意见。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安永在为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及重点关
注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我们一
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形。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
情况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
问题、审计的风险防控点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
检查能力。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内部控制规
定,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公司内控流程及相关制度,
并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结合内审工作报告,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运行机制有效,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电话会议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审等相关部门以及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的、多层次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并协调解决,确保相关审
计、审阅工作及时、高效的推进。
    (六)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安永具备独立性、专业性及较高的执业素养,并在过去的 7 年时间中为
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以书面决议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建议
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安永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
审计费用不超过 380 万元人民币(含 45 万内部控制审计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查、监
督的职能,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与优化,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不懈努力。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潘青、李建新、石瑛、高永岗、张春生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此页无正文,为长电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潘   青




    李建新




    石   瑛




    高永岗




    张春生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