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2011年公司债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11-1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河南中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或“中孚实业”)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丁彩霞
(五) 联系电话:0371-64569088
(六) 联系传真:0371-6456908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www.sse.com.cn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
券
(二)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三) 债券代码:122093
(四) 债券期限:8 年
(五) 债券利率:7.3%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七)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九) 债券发行首日:2011 年 8 月 29 日
(十)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1 年 9 月 22 日
(十一) 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 11 中孚债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下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相关债
项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中孚实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并将其发行的 11 中孚
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依据该公告,评级机构
进行评级调整的主要原因为:进入 2018 年后,受采暖季限产以及年
内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中孚实业经营业绩出现持续亏损。
2018 年 1-9 月,上市公司实现营业利润-9.12 亿元,净利润-7.16 亿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7 亿元。同时,上市公司与海德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及其他股权冻结事项亦侧面反应出公司如约
偿债能力明显下降。综合上述因素将不利于 11 中孚债本息的如期偿
付。本次评级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联合评级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下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
体和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
2018 年 11 月 2 日,中孚实业发布了《关于公司债券评级调整的
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8-147),公告了 11 中孚债上述公司主体及
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事宜,调整后 11 中孚债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质押券。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其对发行人偿本付息的影
响、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协议》
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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