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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13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8-15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 2.5 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 5.23 亿元。
     金丰煤业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66.72 亿元;本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 2.5 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秦书杰
    注册资本:11,8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
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为本公司的互保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 247,564.12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31,838.22 万元,净资产为 115,725.90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43,467.16
万元,净利润为 1,590.2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 251,442.68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35,835.88 万元,净资产为 115,606.80 万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49,143.33 万元,净利润为-329.2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 2.5 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借款;2、在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路支行申请的 5,000 万元借款;3、在河南登封
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5000 万元借款;4、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申请的 3000 万元借款;5、在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2,000
万元借款。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一年,金丰煤业为以上担
保提供了反担保,资金用途均为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金丰煤业目前经营状况和
资信状况稳定,且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
同意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 2.5 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7.22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
66.72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24.57%,
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2.89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98.75%;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 13.83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25.82%。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担保额度仍为 97.2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1.52%。本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孚实业为金丰煤业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
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存在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金丰煤业为上述担保拟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商业实
质上,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监事
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金丰煤业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 2017 年审计报告及 2018 年 9 月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