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 关资料,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以下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认为本次收购股权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自愿、 公开的原则,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股权收购有利于进 一步增强公司大宗原材料资源供给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签字: 吴溪 张松江 梁亮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