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26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8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河南中
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 7,4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以上两名被担
保人累计担保实际金额分别为 3.19 亿元和 5.80 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65.92 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1 月 25 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在河南联创融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 7,4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横水凤宝台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管存拴
注册资本:47,886.9127 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板带箔等铝材产品;摩托车、
电瓶车、汽车轮毂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相关产品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阳高晶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安阳高晶资产总
额为 149,538.11 万元,负债总额为 98,760.29 万元,净资产为 50,777.82 万元;2017
年 1-12 月利润总额为 2,154.32 万元,净利润为 1,607.90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安阳高晶资产总额为 197,326.9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6,981.42 万元,净资产为 50,345.49 万元;2018 年 1-9 月利润总额为-562.70 万
元,净利润为-432.3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覃海棠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解铝的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中孚铝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孚铝业资产总
额为 657,745.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749,235.87 万元,净资产为-91,490.25 万元;
2017 年 1-12 月利润总额为-38,026.81 万元,净利润为-35,300.76 万元。(以上数
据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孚铝业资产总额为 613,223.67 万元,负债总额为
761,165.89 万元,净资产为-147,942.22 万元;2018 年 1-9 月利润总额为-72,831.04
万元,净利润为-56,451.9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的共计 7,400 万元供应链
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1)为安阳高晶在河南联创融久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 3,400 万供应链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为中
孚铝业在河南联创融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 4,000 万元供应链融资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两笔担保期限均为 1 年,资金用途均为补充被担保方流动
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安阳高晶和中
孚铝业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公司及中孚电力
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自身利益。同意公司及中孚电力分别为子公司安阳高晶和
中孚铝业申请的上述共计 7,4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96.92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
65.92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23.08%,
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2.52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98.06%;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 13.4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25.02%。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担保额度将达 101.0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88.7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孚实业、中孚电力为安阳高晶、中孚铝业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
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存在一定的必
要性。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
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
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中孚电力为安阳高晶、中孚铝业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