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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2011年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2-1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河南中孚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或“中孚实业”)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

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 31 号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丁彩霞

(五)   联系电话:0371-64569088

(六)   联系传真:0371-6456908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www.sse.com.cn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

券

(二)   债券简称:11 中孚债

(三)   债券代码:122093

(四)   债券期限:8 年

(五)   债券利率:7.3%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

(七)   剩余债券规模:人民币 4.32 亿元

(八)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十)    债券发行首日:2011 年 8 月 29 日

   (十一)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1 年 9 月 22 日

   (十二) 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 11 中孚债的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报告如下:

    2019 年 1 月 30 日,中孚实业发布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详见公告:临 2019-012),依据该公告,

预计 2018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亏损 18 亿-22

亿,较去年同期下降 16 亿-20 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15 亿-19 亿。公司 2017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上预告数据仅为

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8 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及其对发行人偿本付息

的影响、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

协议》等的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