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4-3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
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孚实业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孚电力”)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钱宇
注册资本:235,000 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
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孚电力资产总
额为 534,067.8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8,704.14 万元,净资产为 215,363.6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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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018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10,590.19 万元,净利润为-29,312.12 万元。(以
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续保额度,贷款期限 3
年;以上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
信状况平稳,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1.14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
66.79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202.33%,
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3.33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61.56%;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 13.4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40.77%。
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
度仍将为 101.1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6.39%。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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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
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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