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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30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0-05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丁彩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志勇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20-056 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