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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11 月 3 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66),公告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豫联集团”或“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相关事宜。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
收到豫联集团管理人发来的《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告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豫联集团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 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
络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一)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二)
管理人作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补充核查债权表;(三)管
理人作关于《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四)
债权人分组表决《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采取线上网络投票、线下纸质投票结合的方式,根据会
议的召开情况,因部分债权人由于内部审批程序尚未完成,暂未形成最终表决意
见,申请延期投票,具体表决结果管理人将于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及时进行披
露。
       三、风险提示
    (一)豫联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同
时,豫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豫联集团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
示”“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第13.4.14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
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若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
《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
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