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2022-10-1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
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依据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 万股。
    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高于授予价格加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 2.15 元/股,
本次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购股资金及同期利息,利率按同期央行存
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文献军 刘红霞 瞿霞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