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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2023-01-11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0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2-017 号公告。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北京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 2022 年度审计签
字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北京兴华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吴亦忻
先生、马云伟先生为公司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北京兴华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
卜晓丽女士接替马云伟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变
更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亦忻先生、
卜晓丽女士。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情况
    卜晓丽女士,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1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龙伟业
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等的审计报告。
    卜晓丽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涉及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