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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1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为优化财务结构,置换高成本融资,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融
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预计申请授
 综合授信类型          涉及机构名称                           预计申请授信条件
                                            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
                                                       公司分别持有广元中孚高精铝材
供应链融资      嘉能可有限公司                8
                                                       有 限 公 司 10.44% 和 32.56% 股 权
                                                       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浙商银
             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渤
                                                       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
其他融资类型 海银行、广元农商行、成都银      8.5
             行、华融资产河南分公司、中                保、抵(质)押担保
             航租赁等机构

    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拟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抵
(质)押担保等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
司及子公司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二、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等,
认为此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置换高成本融资,优化公司及子公司
财务结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河南
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
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6.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主要是为优化公
司及子公司财务结构。目前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
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的授信额
度,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