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3-3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的相关规定,河南中孚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公正的原则,对公司
的对外担保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2、经我们审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为 14.0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 11.59%;其中,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
债务担保金额为 0.21 亿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文献军 刘红霞 瞿霞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