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丰投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5-06-19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 2015-024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8日,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及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22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012,394,199股股份、向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27,812,451股股份、向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500,837,581股股份、向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3,503,741,870股股份、向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78,343,754
股股份、向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206,037,043股股份、向上海
鼎晖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17,205,241股股份、向宁波汇盛聚
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65,112,627股股份、向珠海普罗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发行122,071,374股股份、向上海国投协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发行116,278,1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事
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