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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地控股:关联交易公告2015-10-27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15-057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拟与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解除对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34%
股权的委托管理协议。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关联董事张玉良先生回避了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主动收缩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公司经营结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集团”)主业为能源产业,目
前股权结构为:云峰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 45.5%,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上
海市农委、建委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绿地资产控股”)持股 34%,
公司下属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商业集团”)持股 20.5%。
其中,绿地资产控股所持 34%股权,于 2009 年经双方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后委托给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管理。
    由于云峰集团的核心主导产业——能源产业已经不再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产
业领域,故当初股权委托管理的条件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经八届三次
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绿地集团与绿地资产控股解除对云峰集团 34%股权的委托
管理协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解除后,云峰集团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绿地资产控股董事长,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玉良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绿地资产控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路 502 弄 1 号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14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绿化,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建材。
    2.绿地资产控股简介
    绿地资产控股成立于 1999 年,由上海市农委、建委按 50:50 的比例共同出
资设立,是专门为承接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而设立的投资控股公司,
不从事实际经营活动。
    3.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张玉良先生同时兼任绿地资产控股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三、 云峰集团介绍
    1.云峰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478 号 16 楼
    法定代表人:李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 90,558.853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汽车(含小轿车),二手车经营(分
支机构经营),汽配,建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燃料油,成品油,
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针织品,服装,仓
储,煤炭(原煤),钢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市内装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
证经营)。
    2.云峰集团简介
    云峰集团成立于 1992 年。目前股权结构如下:云峰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
45.5%,绿地资产控股持股 34%,绿地商业集团持股 20.5%。其中,绿地资产控股
持有的 34%股权于 2009 年经双方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后委托给绿地集团
管理。
    云峰集团主要从事能源贸易业务,主要贸易产品包括煤炭等。在当前宏观经
济及能源行业处于较大困难的背景下,云峰集团近几年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
    3.云峰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云峰集团总资产为 343.46 亿元,净资产为 6.24
亿元;2014 年度,云峰集团实现收入 692.34 亿元,亏损 4.86 亿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云峰集团总资产为 334.99 亿元,净资产为 1.37
亿元;2015 年 1-9 月,云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315.81 亿元,亏损 4.87 亿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主动收缩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
公司经营结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
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