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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地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09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15-074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9 人(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 7 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监事 2 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
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就公司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现拟定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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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投资者
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等。最终发行对象在公司取得本次非公
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基
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077,877,326股,公司董事会将基于
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
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事项,本次发
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2015年12月9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即14.51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
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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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于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1.50 亿元,扣除发行承销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     房地产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亿元)
     1          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建设项目        117.97         70.00
     2                合肥新都会项目              35.97          20.00
     3         合肥紫峰绿地中央广场项目一期       28.81          20.00
                           合计                   182.75         110.00
         (2)     金融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1                          设立投资基金                          65.00
 2                     设立互联网创新金融公司                     15.00
 3                     增资绿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00
 4         收购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                 9.50
                                  合计                           101.50


         (3)     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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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投项目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的金额为 90.00 亿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的《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编制的《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年-2017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
司编制了《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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