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澄清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16-027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公司关注到外界有关于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
集团”)相关债券兑付问题的文章,其中涉及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
司所签订的对云峰集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期限、云峰集团所发行债券的偿付责
任等问题。
二、澄清声明
在获悉上述内容后,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澄清说明如下:
云峰集团原系上海警备区所属企业,1999 年移交地方,2002 年实施股份制
改革,并逐步形成以下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云峰集团职工持股会持股 45.5%,
上海市农委及建委按 50%:50%比例出资设立的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绿地资产控股”)持股 3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绿地商业(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20.5%。
2009 年 12 月,绿地资产控股与本公司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绿地集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所持云峰集团 34%股权委托
给绿地集团无偿进行管理,由绿地集团代行股东权利。协议约定托管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未约定托管终止期限。2015 年 10 月,绿地资产控股与绿地集
团签署《股权委托管理解除协议》,解除对云峰集团 34%股权的委托管理。
作为多元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云峰集团始终是独立的公司法人,绿地集
团在《公司法》的框架下行使股东权利。云峰集团发债融资等各项经营管理事务
均系独立运作,其发债所得资金也均全部用于自身发展,本公司未对云峰集团发
行的债券提供担保,也不对债券的偿付承担责任。
考虑到云峰集团目前处于困境,作为间接参股股东,本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将积极协助云峰集团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三、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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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