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6-04-2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吕长江、杨忠孝、何启菊三名董
事组成,其中吕长江、杨忠孝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吕长江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同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卢伯卿、华民、陈晓漫、张蕴、何启菊为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卢伯卿、华民、陈晓漫为独立董事,主任委
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卢伯卿独立董事担任。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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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和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会暨
年审工作计划会议,会议对 2014 年度预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确
定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并审阅了未经审
计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
(2)2015 年 3 月 12 日,召开会议审阅了经初步审计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
(3)2015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年审
注册会计师就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
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
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内审
工作总结和公司 201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4)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
(5)201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15 年度主要工作
1、年报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中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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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二是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
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
和疏漏;三是多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四是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五是审议通过了审定的
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 201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
全面评估,认为其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发表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在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上做出的,对公司提
出的建议和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提出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母公司主要资产变更为绿
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由于一直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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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且
该事务所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工作职责,因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
素养,尽心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公司进一步提
升规范运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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