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2017-10-1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绿地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
任执行副总裁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
况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以上聘任事项。
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
二 O 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