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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地控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8-11-1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 〇 一 八 年十一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协和路 193 号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加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大会主要议程
二、听取并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为广州市晖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关于为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5.关于为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股东代表发言
四、宣布出席现场会议人数和代表股权数
五、推选会议监票人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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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副
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现修订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二人,独立董事五名。”
    现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
董事长二人,独立董事四名。”
    原:“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
    现修订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执行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原:“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副总裁及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公司总裁、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由董事会明
确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订为:“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执行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原:“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修订为:“第一百二十八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财务总监;
    ”
    原:“第一百三十二条   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总裁负责,并根据分工安排协助总裁工作。”
    现修订为:“第一百三十二条   执行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
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总裁负责,并根据分工安排协助总裁工作。”
    原:“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九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现修订为:“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
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
                                     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关于为广州市晖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广州市晖邦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公司
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45,000 万元,具体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市晖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晖邦置业”)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50%的股权。
    广州市晖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为“海玥花园”。该项目坐落于广州海
珠区广纸片区内,占地面积 22,2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4,136 平方米,计容
建筑面积 164,228 平方米。项目基本业态为住宅、公寓和商业。
    因“海玥花园”项目融资需要,公司(含下属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晖邦置
业提供担保额度 45,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
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晖邦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广纸丙外街 29 号夹层自编之一(仅限办公
用途)
    法定代表人:吴炜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4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2、 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晖邦置业总资产 44.51 亿元,净资产-4518.63 万
元,资产负债率 101.01%。
    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晖邦置业总资产 54.13 亿元,净资产 15.43 亿元,
资产负债率 71.49%。
     3、 股权结构
    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盈胜投资有限公司各持有晖邦置业 50%
的股权。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的融资需求,同意本次担保
事项。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
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融资需求,未发现其
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8.7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公司及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978.92 亿元人民币。


                                    5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 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 5,000 万元,绿地集
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管”)接手。2015 年 6 月,华源集团宣告破
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
利。2017 年 1 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
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
程序尚在进行中。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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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三




 关于为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

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14,805 万元,具体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京都”)为公司参股企业,
公司间接持有其 49.35%的股权。
    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为“绿地铭庐公馆”。该项目位于
宁波杭州湾新区。项目用地面积 76,92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86,617 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 137,796 平方米。项目基本业态为住宅、商铺。
    因“绿地铭庐公馆”项目融资需要,公司(含下属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宁
波京都提供担保额度 14,805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
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广场金溪东路 31 号,众一街 2、4、8 号
    法定代表人:潘春军
    注册资本:24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3 日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
     2、 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宁波京都总资产 2.91 亿元,净资产 2.27 亿元,
资产负债率 22.00%。
    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宁波京都总资产 7.87 亿元,净资产 2.26 亿元,资
产负债率 71.29%。
     3、 股权结构
    宁波京都 98.7%的股权由杭州御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御
杭”)持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嘉兴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御杭 50%
的股权,故公司间接持有宁波京都 49.35%的股权。杭州御杭另 50%的股权由宁波
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的融资需求,同意本次担保
事项。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
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融资需求,未发现其
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8.7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公司及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978.92 亿元人民币。
    2、逾期担保
                                    8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 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 5,000 万元,绿地集
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管”)接手。2015 年 6 月,华源集团宣告破
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
利。2017 年 1 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
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
程序尚在进行中。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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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四




    关于为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公司
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8.25 亿元,具体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管置业”)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
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
     彩管置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名称为“绿地璀璨天城”,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
季华六路 22 号。该项目为公司与佛山国资委合作的三旧收储项目,由公司负责
操盘。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 15.6 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116 万平方米,
容 积 率 5.54 。 产 品 类 型 包 含 超 甲 级 双 子 塔 、 Loft 公 寓 、 五 星 级 酒 店 、
Shoppingmall、住宅、国际幼儿园、高端会所等。项目共分为 7 个地块,均已开
工,其中 3 个地块已预售。
     因“绿地璀璨天城”项目融资需要,公司(含下属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额
度 8.25 亿元。因公司副总裁陈志华先生同时为彩管置业法定代表人,本次担保
构成关联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
保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 22 号
                                          10
    法定代表人:陈志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0 万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10 月 14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出租;物业管理;房地产投资、咨
询、策划、建筑装饰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 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彩管置业总资产 56.76 亿元,净资产 8.44 亿元,
资产负债率 85.13%。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彩管置业总资产 51.14 亿元,净资产 11.15 亿元,
资产负债率 78.19%。
   3、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佛山市建设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的融资需求,同意本次担保
事项。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
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融资需求,未发现其
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26.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公司
                                    11
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993.83 亿元人民币。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 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 5,000 万元,绿地集团
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管”)接手。2015 年 6 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
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
2017 年 1 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
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
尚在进行中。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五




  关于为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各位股东: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拟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 5.4 亿元,具体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三建”)原为天津市建工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工”)全资子公司,经历两次改制后,目
前天津建工持有其 15%的股权,其余 85%股权由员工持有。
    2018 年 8 月,公司收购了天津建工 65%股权。至公司收购天津建工前,天津
建工为天津三建融资提供全额担保。目前,天津建工为天津三建提供的融资担保
余额为 11.27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5.89 亿元、保函 4.33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
1.05 亿元。天津三建员工持有的天津三建共 85%股权质押给天津建工作为上述融
资担保的反担保。
    公司收购天津建工之后,为有效控制公司担保风险,同时支持天津三建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天津三建短期内无法取得其他担保方式的实际情况,拟对
天津三建存量融资担保设置一个过渡期(2019 年 9 月底前),在过渡期内,天津
建工为天津三建到期需借新还旧的银行贷款及承兑汇票重新提供担保金额不超
过 5.4 亿元,存量保函则到期一笔撤销一笔。在此期间,天津三建将加强对存量
土地及房屋资产的盘活,尽快以其自身土地及房屋资产抵押担保进行融资以置换
原由天津建工提供的担保。自 2019 年 10 月起,天津建工须按照公司对参股企业
担保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
保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13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东区八纬北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扈朝阳
    注册资本:18002.2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 年 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建筑、安装、科研、设计、工程总承包;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
水电施工及设备管道安装;锅炉、空调、制冷、弱电安装;建筑机械租赁、安装、
拆卸;机加工;钢筋加工;施工机具维修、制造、租赁及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
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运;建筑装饰;劳务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场地租赁;建筑咨询;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市政建设工程施工;机械施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
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天津三建总资产 66.54 亿元,净资产 4.35 亿元,
资产负债率 93.46%。2017 年度,天津三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1.43 亿元,实现
净利润 1795.27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天津三建总资产 56.62 亿元,净资产 4.25 亿元,
资产负债率 92.49%。2018 年 1-9 月,天津三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6.05 亿元,
实现净利润 654.54 万元。
    3、股权结构
    天津三建原为天津建工全资子公司,经历两次改制后,目前天津建工持有其
15%的股权,其余 85%股权由员工持有。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参股企业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同
意本次担保事项。


                                    14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
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融资需求,未发现其
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26.40 亿元人民币(不含公司
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993.83 亿元人民币。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 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 5,000 万元,绿地集团
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管”)接手。2015 年 6 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
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
2017 年 1 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
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
尚在进行中。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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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六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九届董事会。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拟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推选张玉良先生、张蕴女
士、孙童先生、徐孙庆先生、何启菊女士、叶华成先生、全卓伟女士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6
附件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玉良,中国国籍,男,1956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上海市农委机关主任科员,上海市农委
住宅办副主任等职务。1992 年创办上海绿地总公司(即绿地集团前身),并先后
担任上海绿地总公司总经理,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本
公司董事长、总裁。
    张蕴,中国国籍,女,1970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先后担任绿地集团房
地产市场营销部销售经理,绿地集团房地产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上海绿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绿地集团资产经营及商业事业部总经理,上
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绿地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绿地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执行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
董事、执行副总裁。
    孙童,中国国籍,男,1962 年 6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担任上海
市川沙县农业局副局长,川沙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浦东新区张桥镇镇长,浦东
新区农村发展局经贸处处长,浦东新区农村发展局副局长,浦东新区金桥功能区
域管委会副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执行董事,浦东新区国
资委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
    徐孙庆,中国国籍,男,1964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师
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干部、书记秘书、音乐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务委员会副主任,
徐汇区漕河泾镇镇长助理、副镇长,徐汇区对外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徐汇区湖南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汇区区委办公室主任,徐汇区副区长,静安
区副区长、区委常委,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党委书记、总裁等职务。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副董事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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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启菊,中国国籍,女,1972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安居房发展中心财务部出纳、会计、财务部负责人,上海
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上海明馨置业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现任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资金预算部经理,本公司董事。
    叶华成,中国国籍,男,1961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铁四局六处党委委员、副处长,铁四局四处处长、党委副书记,铁四局党委
常委、副局长,中铁四局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上海闵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大桥现场指挥、副总经理、党委书
记,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路桥事业部总经理,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
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
    全卓伟,中国国籍,女,1972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
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规划发展处(原战略规划处)主任科员,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汽
车乘用车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锻炼),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
处(原改革重组处)副处长,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资本
运营部副总经理(挂职锻炼)、常务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常务副总经理,上海
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现任上海城投
(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企划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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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七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九届董事会。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拟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推选陈晓漫先生、郑成良
先生、华民先生、卢伯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无异议。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




                                    19
附件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晓漫,中国国籍,男,1954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
复旦大学数学研究所副所长,复旦大学科技处处长,复旦大学校长助理兼科技处
处长,复旦大学副校长,复旦大学常务副校长。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公司独立董事。
    郑成良,中国国籍,男,1955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部部长,国家法官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华民,中国国籍,男,1950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复
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主任、教授,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现任复旦
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伯卿,美国国籍,男,1958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和美国执业会计师公会会员,上海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曾
先后担任德勤全球中国服务小组联席主席,德勤中国华东区主管合伙人、全国客
户与市场战略部主管合伙人,德勤中国首席执行官,德勤有限公司全球高管团队
成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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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八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九届监事会。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任期三年。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推选徐玲玲女士、王爱民女
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
件。
    上述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民主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朔妤女士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




                                    21
附件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玲玲,中国国籍,女,1973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经
济师。历任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地产科科员,上海地产南站有限公司土地储备部
经理,上海地产馨逸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地产保障住房投资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地产住房保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
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本公司监事。
    王爱民,中国国籍,女,1968 年 10 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历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化工期货部财务主管,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上
海安居房发展中心副总经济师、计财部经理,上海房地(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副经理,上海明馨置业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
金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财务管理室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城投(集
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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