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2018-11-2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绿地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请
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
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卢伯卿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