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9-08-06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19-05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80 亿元人民币
● 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9.90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2019 年 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绿地地产”)收购
了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民投”)及其子公司上海佳渡置业有限公司持
有的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民外滩”)50%股权。
中民外滩主要从事上海董家渡项目的开发工作。上述股权收购前,原股东中
民投作为中民外滩发起股东,负责中民外滩主要日常经营、融资事项,故截至股
权收购日,中民投为中民外滩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了 142.15 亿元的担保。其
中,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兴陇”)于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
期间向中民外滩分笔发放信托贷款,总额为 80 亿元人民币,期限均为 2 年(各
笔贷款发放满 2 年,经光大兴陇和中民外滩书面协商一致,该笔贷款方可延期),
中民投为中民外滩在上述信托贷款项下的还款义务承担差额补足责任。根据股权
转让时各方约定,上述担保将由公司承接和置换。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根据以上约定,
就上述信托贷款向光大兴陇出具了《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如果中民外滩未
按合同约定按期(包括光大兴陇根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足额偿
付部分或全部到期债务(因光大兴陇原因造成的延期支付除外)的,则绿地集团
同意在收到光大兴陇发出的书面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光大
兴陇提供差额补足直至中民外滩在合同项下的应付未付款项清偿完毕。
2、决策程序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同意为
中民外滩提供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七层 04 单元
法定代表人:徐荣璞
注册资本:100 亿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及配套设施的开发经营及相关配套服务,商务咨询,物业
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2、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中民外滩总资产 4,567,556 万元,总负
债 3,540,583 万元,净资产 1,026,97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中民外滩总资产 4,749,605 万元,总
负债 3,723,282 万元,净资产 1,026,323 万元。
截至目前,中民外滩董家渡项目处于开发中,未结转收入。
3、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民外滩 50%的股权,安信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民外滩 45%的股权,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中民外滩 5%的股权。
4、项目情况
中民外滩主要从事上海董家渡项目的开发工作。该项目位于黄浦区小东门街
道 616、735 街坊,东至中山南路,南至东江阴街,西至外仓桥街、南仓街,北
至王家码头路。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住办,占地面积 12.67 万平方米(190 亩),
容积率 5.54,总建筑面积 119.9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76.2 万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为 43.75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中,计容建筑面积约 70.19 万平
方米(其中商办 57.5558 万平方米,住宅 12.634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中,
含地下室商业经营性建筑面积 11.11 万平方米(为地下商业),地下车库约为 32.6
万平方米(含 5179 个停车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中民外滩提供 300 亿元担保额
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民外滩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作为中民外滩第一大股
东,负责中民外滩主要日常经营、融资事项。本次公司根据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和
股权转让时约定,为中民外滩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确保董家渡项
目的顺利开发。董事会认为,董家渡项目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核心区域,地理位置
优越,综合条件好,预期收益乐观。本次担保有助于保障董家渡项目运营资金,
加快董家渡项目建设速度,以尽早产生收益,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中民外滩提供 300 亿元担保额
度的议案,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书面
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融资需求,未发现其
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221.80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74.2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
担保余额为 1145.59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 163.41%。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
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
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长城资管”)
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
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
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
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