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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地控股: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28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0-03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协和路 193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0 年房地产项目储备权益土地总投资额        √
           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10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3 至 9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10 已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6、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06       绿地控股            2020/5/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如下:
1、 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30 至下午 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地点交通:地铁 2 号线、11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出口,公交 01、62、562、
923、44、20、825、138、71、925 路
5、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
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
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700 号
(2)邮政编码:200023
(3)联系电话:021-63600606,23296400
(4)联系传真:021-53188660*6400
(5)电子邮件: ir@ldjt.com.cn
(6)联系人:李女士、田先生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房地产项目储备权益土地
       总投资额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0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