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绿地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 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拟任职务的要求。我们同意将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 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卢伯卿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