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绿地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 2023-018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
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
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
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人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美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
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
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 年度,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4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与 2021 年度
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
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2 年度
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
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