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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绿地控股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9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
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换届情况
    2022 年 2 月 16 日,因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换
届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新一届审计委员会由管一民、乔依德、王开国、张蕴、曾
文慧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管一民、乔依德、王开国为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管一民独立董事担任。
   二、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二次:
   (1)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
议案、关于计提 2021 年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
计 2021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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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审计 2022 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2022 年度主要工作
    1、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的情况,
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事项。
    2、评价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评
估,认为其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
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推动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确保审计工作落到实
处。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的情况。
    4、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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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专业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
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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