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6 公司简称:金枫酒业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47,169.36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46,468.76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17,135,712.49 元,年末上市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845,136,413.09 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0 元(含税),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38,575.7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同时,本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4,619,19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154,385,758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金额。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514,619,192 股增加至 669,004,950 股。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枫酒业 600616 第一食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黎云 刘启超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 办公地址 (海棠大厦内) (海棠大厦内) (021)58352625 (021)58352625 电话 (021)50812727*908 (021)50812727*908 电子信箱 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以黄酒为核心的酒类生产经营业务,坚持传承与创新,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传统黄 酒工业化生产,并致力于科研能力的提升,通过工艺改革、技术创新、新品研发,加快传统工艺与 现代科技的融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商业模式的创新与转型,打造以黄酒为核心的酒业发 展平台,推动行业加快发展。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已构建形成以全资子公司石库门酿酒有限公司、 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为生产酿造基地,以金枫酒业销售分 公司、无锡振太销售分公司为营销平台的“三厂两销”生产经营格局。 (二)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总部集成管理,执行统一的品牌建设及实施、市场运营管理、招投标集成采购管理、 科研开发及技改项目归口管理。同时采取总部运行督导制,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内控管理,采取季度 巡视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形式,对内控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管控、生产质量管理、 人力资源统筹、销售运行质量等进行督导,纠正执行偏差,控制企业运行风险。 生产上,以三家生产单位为成本质量中心,形成三个生产基地协同发展的生产模式,强化成本 质量控制的绩效评价体系、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强化三个生产基地技术交流与管理对标、优化母子 公司事权制度,统一主要原料采购标准、生产工艺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石库门公司与无锡振太以 规模化生产为主,绍兴白塔以绍兴原产地、小批量、特色化、个性化产品生产为主,满足市场需求。 营销上,以两家销售分公司为品牌利润中心,优化审批事权,深化全员绩效管理,强化可持续 盈利能力,强化产品质量管理职能。由公司总部统一实施品牌与市场运营管理,对两家销售公司的 运行质量进行督导,同时对品牌建设的具体措施进行督导,加强对营销关键环节的运行监管。 (三)行业情况 2019 年,酒类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各酒种发展分化明显。酒类市场以产品价格普遍上涨的 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同时销售渠道下沉及品牌全国化成为市场拓展及营销主要特征,酒类流通业态 也受到了市场的重视。政策方面,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 意见稿)》中酒类消费税政策维持不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 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也有利于提振酒水消费市场,这些确定性的因素均继续利 好行业整体发展。 黄酒产业整体发展趋势平稳向上,品牌、产品升级进一步加强,但市场全国化效果仍不明显, 黄酒价值及文化底蕴与其消费市场表现仍相背离,消费区域依然局限长三角地区且呈现挤压式增长 竞争态势。黄酒消费呈现多元发展趋势,黄酒传统文化及跨界融合受到推广,营销宣传更趋全国化, 区域性黄酒企业成长明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增减(%) 总资产 2,339,921,450.23 2,280,387,307.37 2.61 2,380,175,133.96 营业收入 944,076,872.72 898,471,820.79 5.08 986,933,44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47,169.36 -68,880,205.33 不适用 55,184,573.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2,981,087.93 -75,223,249.87 不适用 55,957,067.6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58,828,440.41 1,933,671,583.41 1.30 2,028,282,42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042,733.14 49,508,547.03 106.11 113,844,473.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3 不适用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3 不适用 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 -3.48 增加4.99个百分点 2.7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26,971,998.69 122,151,341.69 221,346,152.74 373,607,379.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847,839.60 -23,181,857.95 2,043,157.00 10,738,03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8,998,187.81 -25,212,857.21 1,320,786.32 7,874,971.01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555,226.54 11,049,828.58 56,270,133.17 97,277,997.9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3,83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2,50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售条件的 股份 (全称) 增减 量 (%) 数量 性质 股份数量 状态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0 179,501,795 34.88 0 无 国有法人 顾鹤富 -925,274 21,838,295 4.2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0 5,707,932 1.11 0 未知 国有法人 王桂英 251,731 5,646,510 1.10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0 5,100,000 0.99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中食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 4,923,900 0.96 0 未知 国有法人 陈宣炳 -639,000 4,400,000 0.86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260,400 2,710,300 0.53 0 未知 其他 资基金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0 2,707,145 0.53 0 未知 国有法人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2,701,716 0.52 0 未知 国有法人 前十名股东中,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捷强烟草 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与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 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不详。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94,407.69 万元,同比增加 4,560.51 万元,增幅 5.08%;实现利润总额 4,190.70 万元,同比增加 9,841.89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44.72 万元,同比 增加 9,832.74 万元,扭亏为盈。 2019 年,公司围绕“活终端、控成本、严管理、创增长”的年度工作主题,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挑战自我,实现突破,扎扎实实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实现了企业企稳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终端管控,提升品牌效应。 2019 年度,公司聚焦结构提升,通过对高端餐饮、酒行实施集中占位,重塑高端形象;同时通 过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产品创新上实现突破,强化品牌效应;挑选重点区域,制定相应销售增 长和专项激励方案,提振团队信心。 (二)强化品牌市场效应,有效提升终端管控 2019 年度,公司加大市场活动力度,创新商业推广模式,提升品牌影响力,重塑品牌形象。主 要开展了以“新黄酒 新体验”为主题的线上线下营销活动、举办第一届金枫酒业嘉年华活动、冠名 赞助上海旅游节花车巡游暨评比大奖赛、2019 第十五届上海酒节、上海中心“石库门月光”沉浸式 音乐实验舞台等大型活动。并且开展多渠道的跨界合作,如发布和酒昆曲礼盒跨界文创产品、与奈 雪の茶合作推出石库门黄酒奶茶等,通过产品、品牌的合作创新实现营销升级,服务新消费市场, 提升自身品牌文化价值。 同时,公司积极关注渠道管控工作,保障品牌健康发展。通过采集分析终端信息数据,对营销 单位进行价格管控等方面的监督,建立品牌健康度评价标准和工作机制,更有效地落实市场运行和 销售费用的管理。 (三)加强精细化生产管理,促进降本降耗增效 一是通过完善五金配件和备件采购管理制度、旧瓶回收等项目加强运行控制,提高效率。改善 精酿车间开酒作业,强化原酒挑选,加强坛酒管理和成品酒色度控制,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调整配方, 保障原酒质量。开展中水回用项目,节约水能;适当安排夜间生产,减少电耗。适当降低部分流水 线的杀菌温度,降低生产能耗。二是继续推进生产布局优化,整合流水线,均衡产品线产能分配, 实现大线专业化、小线多功能化,推进集约化生产,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生产效率。三是用足内部 资源,对内部坛酒仓库、场地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明确以及完善了坛酒的存储标准,降低驳运成本、 人工成本、劳动强度和各类能耗、水耗、损耗等。全年公司三家生产企业能耗均实现同比下降。 (四)加大新品研发,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 公司秉承“让传统更加经典、让现代更加时尚”理念,加强加快新品研发与储备,2019 年共完 成 22 款新产品的开发及上市。同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落实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进 2 项市级科研 项目的验收工作;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的合作项目通过中国酒协专家组验收。 (五)优化内部管理,明确战略定位,确保企业健康持久发展 一是对公司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能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与快消品企业管理职能相匹配。二是面 对行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制定了金枫酒业 2019-2021 年新三年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了“选好米, 酿好酒”的经营理念,为企业新一轮发展指明了方向。三是启动“数字化战略目标管理”咨询项目, 帮助公司逐步建立健康可持续的数字化战略目标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决策数据管理体系。 (六)长抓安全管理,严格质量与成本控制 2019 年度,公司对下属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定期开展抽查,召开酿季总结、专题讨论等质量专 题会议,不定期进行检测比对、仓库走访,从原辅料验收、酿造过程控制、半成品质量、售后质量 问题反馈、新工艺新技术改良等方面完善现有做法,减少产品质量波动。 着力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定《生产关键环节成本和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及《生产关 键环节成本和质量管理考核方案》,建立了生产成本考核体系。 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的宣贯,组织各类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作 业的合规实施。根据最新国家标准要求,完成 2 项企业产品标准的修订与实施。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 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41、(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详 见本报告第十节、五、41、(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 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 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 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 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