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独立董事意见(2022)第 2 号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相关 情况的了解和查询,现就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为 0。 独立董事签名: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