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酒业:金枫酒业第十一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 2022-022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以
线上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监事
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未发现存在
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对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
正行动,内控体系运行安全有效。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
度有效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
三、《金枫酒业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
本公司风险评估意见 :
(一)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
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
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
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目前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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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三名董事吴杰先生、邓春山
先生、崔澦女士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周颖女士、周波女士、赵平先生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金枫酒
业独立董事意见(2022)第 10 号],认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
财务公司存款余额明细与公司提供的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相符,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
关规定。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
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表决本议案时,三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关于修订《金枫酒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同意对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作全面修订。(该制度全文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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