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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枫酒业:金枫酒业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09-08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10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警示函内容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3723P )存在以下事实:
    你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94.38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2.22%。但你公司未
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在 2021 年年度报
告中才披露了相关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
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
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问,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 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
人员会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
的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