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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立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8-13  

						   证券代码:600619(A 股) 900910(B 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 股) 海立 B 股(B 股)   编号:临 2020-044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修订,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报告;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
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                                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        (八)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
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拟订投资方案;                            (十)拟订投资方案;

    (十一)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           (十二)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
事会授予总经理下列职权,总经理在行使下列职权    件;
时,应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报告:
                                                       (十三)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
                                                事会授予总经理下列职权,总经理在行使下列职权
                                                时,应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报告:

                                                    ……

    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
会设监事长 1 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会设监事长 1 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     生。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担任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担任
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
   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
   记变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