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对外投资公告2015-08-29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5,300 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持续经营能力、扩大经
营规模,拟与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开发公
司”)合作成立上海华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
分局颁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下简称“华勍企业”),拟共同开发上海
市松江区鼎松路以东、广富林路以南、鼎源路-蓝宝光电以西、文俊路-蓝宝光电
以北的约 500 亩地块。
华勍企业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 15,300 万元,
占 51%;松江开发公司拟出资 14,700 万元,占 49%。
(二)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对交易对方松江开发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
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松江开发公司(国有独资)的股东为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分别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广富林路 4855 弄 112 号和
107 号,法定代表人胡永表,注册资本人民币 66929 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及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建筑物资,技术咨询(经营范围内);园区开
发建设;土地开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1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华勍企业首期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公司及松江开发公
司拟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拟出资 15,300 万元,占 51%;松江开发公司拟出
资 14,700 万元,占 49%。项目所需后续投资将视项目进度再作相应安排。
(二)华勍企业拟开发的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工业区西部科技园,地处鼎松
路以东、广富林路以南、鼎源路-蓝宝光电以西、文俊路-蓝宝光电以北,占地约
500 亩。
(三)华勍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公司委派 3 名董事,
松江开发公司委派 2 名董事。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松江开发公司同意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华勍企业的注册。
(二)鉴于:1、公司拥有松江区 104 街坊 18 丘地块,用途为工业,宗地面
积 66935 ㎡,地上建筑面积 35682.26 ㎡;2、公司拥有松江区小昆山镇 4 街坊
118 丘地块,用途为工业,宗地面积 133580 ㎡,地上建筑面积 24212.33 ㎡;3、
松江开发公司拥有松江工业区 V-28 号地块,用途为工业,宗地面积 33320.2 ㎡,
双方有意合作,共同出资组建华勍企业作为开发主体,开发包括上述三幅地块在
内的约 500 亩土地。
(三)华勍企业成立后:
1、将上述公司与松江开发公司所持三幅地块及地上建筑物作价入股。作价
入股后,双方的股权比例不变,松江开发公司出资不足部分将以现金方式补足;
2、上述三幅地块最终以评估价为依据作价入股,地上建筑物则根据未来是
否保留,确定最终作价入股的价格。
3、剩余约 150 亩土地(位于鼎松路-松江工业区 V-28 号地块以东,松江工
业区 V-28 号地块-广富林路以南,松江区 104 街坊 18 丘地块以西,松江区小昆
山镇 4 街坊 118 丘地块以北),双方约定,将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操作:
(1)松江开发公司将其购买后作价入股进入华勍企业。作价入股后,双方
的股权比例不变,公司出资不足部分将以现金方式补足;
(2)由华勍企业购买,双方按股权比例以现金出资,股权比例不变。
最终选择何种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勍企业拟主要定位于引进检验检测、智能电子、智能溯源、生命科学等领
域行业龙头企业,打造相关产业链,把项目建设成为融研发、办公、商业、休闲、
2
居住为一体的一站式复合型智慧产业社区,本次投资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