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6-08-12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6-02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预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 是指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
事会秘书。 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会聘任
并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七十六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条 议通过: 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
报告; 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 (七)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
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聘用会计 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聘用会计
师事务所的报酬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的报酬作出决议;
(八)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八)审议批准除根据本章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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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担保事项; 定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外的担保事项;
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以特别决议通 (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以特别决议通
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条 议通过: 议通过:
(一)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一)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二)对发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债 (二)对发行公司股份或公司债
券作出决议; 券作出决议;
(三)回购本公司股票; (三)回购本公司股票;
(四)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四)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五)修改本章程; (五)修改本章程;
(六)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六)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 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 项;
(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途事项;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条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及时公开披露。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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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大会由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零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债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融
务融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工作
报告; 报告;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的方案; 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购买及出售资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购买及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投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投资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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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度;
(十二)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十二)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案; 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 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
十条 决定多于 2 亿元人民币至占公司最 决定多于 2 亿元人民币至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50%以下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50%以下
非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项目;公司董 的对外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
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2 亿元人民币 经理决定 2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对外
以内非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购买及 投资、购买及出售资产项目,并报董
出售资产项目,并报董事会备案;多 事会备案;多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计的净资产总额 50%的对外投资项
总额 50%非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项 目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授权董事
目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授权董事 会具体实施。
会具体实施。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公司资产抵押、对外担保、投资
公司资产抵押、对外担保、投资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及决策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及决策 程序参照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相关
程序参照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相关 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
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
十四条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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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一百九 本章程自 2015 年 6 月 29 日公司 本章程自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 2016
十六条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于 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 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经公司 2014 年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
章程同时废止。 时废止。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同时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
度中的相关条款。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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